“去哪吃饭了?”
前台很是热心肠,走出来指着远处的烫金大牌匾,“喏,就那,万家大酒店。”
她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,“工资高就是好,天天把酒店当家吃,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过上这样的日子。”
我以为她说错人了,“我说的是陈信,耳朵陈,信用的信,你确定你说的是他?”
“没错,就是他,陈信,我们公司天天吃大酒店的,就他一个,老板都不敢那么吃,我不会认错的。”
我脑瓜子嗡嗡的,精神已经游离于肉体之外,不是不信任,而是一切都有迹象表明。
我蹲在角落里,将饭盒放在膝盖上,像个小偷一般窥视着酒店的门口,突然想到我上大学那会儿,做志愿者去的酒店比眼前这个酒店要豪华数倍,脚底的每一块瓷砖都能反射出头顶水晶灯梦幻的光芒,可每次进进出出,我都是昂头挺胸,不像现在,连腰背都挺不起来。
陈信像只吃饱了的饕狗,从酒店踱步而出,我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他,认出了他脸上饱足的笑容。
我近乎慌张地起身,这可是个捉他现行的机会,同时我也需要他给我一个解释,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。
离婚的想法从我的脑子里一闪而逝。我不敢去触碰,我们有两个孩子,而且每一个都那么乖巧懂事。
可当我冲上去想要拦住他的时候,被他看也不看推搡在地,饭盒洒在了台阶上,本来美味的饭菜看着乱糟糟的,就像我曾经自以为虽然不太美满但总体还算和谐的婚姻。
我看着他的背影,想要叫住他,用力地大声地叫住他,斥责他哪里来的钱顿顿吃酒店,他难道不知道孩子们已经很久没买新衣服了吗?
可是,我张张口,没有发出声音。